2021年1-7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304.2亿元,同比增长17.2%。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3.4%,饮料类增长26.9%,烟酒类增长24.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3.1%,化妆品类增长13.3%,金银珠宝类增长68.4%,日用品类增长11.9%,书报杂志类增长15.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66.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38.4%,通讯器材类增长30.4%,汽车类增长17.0%。
2021年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