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3885.2亿元,同比增长5.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1月份,城镇市场实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720.5亿元,同比增长5.6%;乡村市场实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64.7亿元,同比增长6.2%,快于城镇0.6个百分点。
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3.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3%,书报杂志类增长3.8%,中西药品类增长14.4%,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40.6%,通讯器材类增长20.5%,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5.6%。
2022年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