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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能源统计(15)

发布单位:新闻办时间:2022-05-25

 

1.问:能源消费总量如何统计?

 

  答: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并作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能源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即编制能源平衡表的方法取得。在核算过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费不能重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损失量。

 

  2.问:为什么每个品种的能源消费量加起来与该行业总消费量相差比较大?

 

  答:在计算某个品种消费量时,计算其全部消费量。而在计算某行业的能源消费量时,若某个品种用于加工转换,只将其加工损失量(投入量-产出量)计入该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如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原油用于炼油产出汽油、煤油、柴油等产品,那么只将炼油的加工损失量(原油投入量-汽油、煤油、柴油等产品产出量)计入该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因此,分行业能源消费量不是各品种消费量的简单相加,某个产品消费量也无法与该行业能源消费量进行比较。

 

  3问:分行业能源使用如何定义?

 

  答:某一行业的能源消费统计口径指该行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耗。以建筑业为例,建造房屋时起重机使用的电、挖掘机消耗的柴油等,属于建筑业能源消费。而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混凝土及金属材料等,它们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费不应计入建筑业,应归于生产混凝土及金属材料所属的工业部门。

 

  4.问:煤炭可供量的统计口径是什么?

 

  答:煤炭可供量指本地区实际的可供消费的煤炭数量。对于国家来说,煤炭可供量=煤炭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年初年末库存差额。

 

  5.问:原油加工量怎么定义?

 

  答:《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原油加工量”的解释为:指直接进入蒸馏装置及二次加工装置加工的原油量。该指标是衡量炼化企业生产规模、能力的一项基础指标,也是炼化企业计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因此,原油加工量作为一个特殊的指标在产品产量中统计。

 

  6.问:石油中间消费和石油终端消费量各指什么?

 

  答:“石油平衡表”中的“中间消费”主要指用于发电、供热、制气和炼油损失量的消费。石油终端消费量指各类油品未经过加工转换的直接消费量。除了中间消费和损失量外,其他用于消费的各类油品都计入终端消费。

 

  7.问:“能源消费总量”和“综合能源消费量”有何区别?

 

  答: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一般情况下,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称作能源消费量。所以,能源消费总量是针对地域能源消费而言的。

 

  综合能源消费量针对企业范围能源消费而言的。

 

  8.问:单位GDP能耗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简称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费的能源。当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为万元时,即为万元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计算公式为: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

 

  9.问:煤炭消费量是否包括用于火力发电的煤炭量?

 

  答:煤炭消费量既包括终端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如火力发电用煤等。

 

  10.问: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统计中,是否已考虑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答: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中,考虑了能源进口和出口的影响。

 

  11.问:在统计能源消费量时,一次能源消费中是否已包括了用于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耗?

 

  答:在不同类型能源消费量的统计中,一次能源品种的消费中已经包括了用于加工转换投入(生产二次能源)的消费量。例如:原油消费量中包括了用于生产汽油、煤油、柴油所消费的原油量。

 

  12.问:《河北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与“原油”数据有何区别?

 

  答:《河北统计年鉴》中的“石油”数据包括原油及原油经过加工炼制产出的各种产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炼厂干气、溶剂油、润滑油、石脑油、石油沥青及其它石油制品等。

 

  13.问: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每年都发生变化吗?在哪儿可以查到?

 

  答: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可查到。但在实际统计中,是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这一系数每年是有变化的,当得不到按实测的热值计算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时,可采用参考系数。

 

  14.问: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是否仅指终端能源消费量?与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数据如何对应?

 

  答:终端能源消费量又称最终消费,是指各行业和居民生活直接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的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直接消费的方式只有三个,一是用作燃料,二是用作动力,三是用作原材料。

 

  能源平衡表中的能源消费量既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也包括用于加工转换其他能源的消费量和能源损失量。平衡表中各能源品种消费量折标后相加,扣除重复后得到能源消费总量数据。

 

  15.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使用的生活垃圾属于能源吗?是否纳入能源消费量统计?

 

  答:按照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垃圾发电厂投入发电设备作为燃料使用的垃圾算作能源消费量,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若垃圾直接填埋,不作为燃料使用,则不属于能源范畴,不算作能源消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