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GDP是如何进行核算的?
答: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最终成果。
生产法是从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增价值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即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
核算公式:GDP=总产出-中间投入
收入法是从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形成收入角度来反映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国民经济各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核算公式: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支出法是从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
核算公式: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理论上,通过三种不同方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结果应当一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不同计算方法所得出的结果会出现差异,这种差异称为统计误差,统计误差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允许存在。
2.问:我国如何核算季度GDP?
答:我国季度GDP核算是采取分行业核算的方式,即先核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各行业的季度现价增加值和不变价增加值,再分别加总得到季度现价GDP和不变价GDP。在核算分行业增加值时,各个行业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平减指数,如工业采用PPI作为平减指数,一些服务业采取对应的CPI作为平减指数等等。除此之外,根据基础资料的来源不同,各个行业具体的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如指数外推法,价格指数推算法等等,具体核算方法可以参考每季度发布的季度核算说明。
在得到当季和上年同期的现价GDP和不变价GDP后即可计算GDP平减指数:GDP平减指数=GDP现价发展速度/GDP不变价发展速度*100=(当季现价GDP/上年同期现价GDP)/(当季不变价GDP/上年同期不变价GDP)*100
其中:
现价GDP=Σ各行业现价增加值
不变价GDP=Σ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
每个行业现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和该行业平减指数满足下述关系:
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平减指数/100
当期现价增加值/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当期不变价增加值/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平减指数/100
3.问:季度和年度国民经济核算的数据如何查找?
答:季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在季度河北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统计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年度GDP初步核算数一般于次年年度河北省国民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统计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同时,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在《河北统计年鉴》上发布。
4.问:GDP增长率是如何计算的?
答:GDP增长率通常指的是GDP不变价增长速度,它等于当期的不变价GDP除以上年同期同基期不变价GDP再减去100%。其中,我国不变价GDP采取分行业核算的方法,即先核算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再将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加总得到不变价GDP。不同行业的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如物量指数外推法、价格指数缩减法等,具体核算方法可以参考年度和季度核算说明。
5.问:为什么要对GDP进行修订?
答: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世界各国GDP数据都不是一锤定音,一次核算就固定不变,必须根据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不断修订。
GDP数据需要大量的基础资料进行核算,基础资料获得的越充分、质量越好,GDP数据的准确性越高,越能比较好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GDP初步核算时,各国主要利用进度统计资料,采用相关指标推算的方法进行,是因为初步核算数据通常更注重时效性,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基础资料的完整性、详细性和可靠性。当之后获得了比较健全的基础资料时,就需要对以前核算的GDP数据进行修订,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此外,GDP核算的某些概念、分类和计算方法的变化往往引起GDP数据的变动,如果不对历史数据做相应的修订,这些概念、分类和计算方法变化前后的GDP数据就失去可比性和一致性。比如,全国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基础资料,利用这些资料计算出来的GDP数据与利用经常性资料来源计算的GDP数据往往有一定的出入,就需要对一定时期的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以保持相应时期的GDP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6.问:二手交易是否计入GDP?
答:二手交易的增值不计入GDP,但为完成二手交易所提供的服务价值计入GDP。以房产销售为例,二手房的增值不计入GDP,因为此活动并未创造新的生产成果;但是中介机构(如果有)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要计入增加值,因为这部分服务具有其相应的产出与价值。
7.问:年度GDP数据发布后,需要对季度数据做什么样的调整?如何调整?
答: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改革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中国季度GDP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通常,年度GDP最终核实后,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称为常规修订;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而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称为全面修订。
中国目前对季度GDP数据修订的方法是比例衔接法,即利用年度基准值与年内四个季度汇总数的差率调整季度数据的方法。主要步骤是:首先利用比例衔接法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分别进行衔接,将衔接后的现价和不变价分行业增加值分别加总得到GDP和三次产业的现价和不变价数据。
8.第一、二、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如何计算?
答:三次产业贡献率是指三次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等于各产业增加值增量与GDP增量之比。增加值增量均按不变价格计算。这就要求计算增量的前后两个年份应该是以同一个年份为不变价基期的,这样才能保证两个数据的可比性。我国自开始核算国内生产总值以来,共有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2020年10个不变价基期,因此计算三次产业贡献率时也应采用分段基期
9.问: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货物进出口三个数据之间有何差别?
答:按支出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可分为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我局发布的统计数据中,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和进出口顺(逆)差等指标。在使用这些数据时,需要注意分清各指标之间的差别。
(1)最终消费支出中的居民消费支出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差别。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对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包括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货物和服务支出,以实物收入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消费,自产自用的货物价值,银行中介服务支出,保险服务支出、自有住房服务支出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二者主要差别表现在:一是销售给居民的零售额包括了城乡居民建房用的建筑材料,而居民建房支出是投资,不属于消费。二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服务性消费,例如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自有住房服务、金融保险服务等,而居民消费支出包括对这些非物质性服务的消费。三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农民自产自用的农牧产品,而居民消费支出则包括对这些产品的消费。
(2)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差别。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固定资产减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总额。固定资产是通过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且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不包括自然资产、耐用消费品、小型工器具。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是核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主要基础资料来源。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购置费,旧设备购置费、旧建筑物购置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不包括这些内容。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城镇和农村非农户500万元以下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这部分投资。三是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矿藏勘探、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产品的支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这方面的支出。四是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屋销售收入和房屋建造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即商品房销售增值,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则包括这一内容。
(3)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与海关统计的贸易顺(逆)差额的差别。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中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是指货物和服务出口减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包括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核算的资料来源是外汇管理局编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海关统计的进出口贸易是指实际进出口我国国境的各种货物总金额。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与海关统计的贸易顺(逆)差额主要区别表现在,一是统计范围不同,海关统计的贸易差额只包括货物贸易差额,不包括服务贸易差额。而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既包括货物贸易差额,也包括服务贸易差额。二是计价方法不同,海关统计的货物进口是按到岸价格计算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中的货物进口是按离岸价格计算的。货物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之间存在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等方面的差别。
综上所述,不能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货物进出口三个统计数据直接套用或等同于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10.问:国民经济核算时,餐饮业营业额是如何计入GDP的?
答:餐饮业营业额主要用于生产法GDP核算。核算过程中,首先根据餐饮业营业额核算餐饮业总产出,然后从中扣除中间投入,得到餐饮业增加值。
11.问: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增加值是计入总公司所在地的地区生产总值,还是计入该分公司所在地的地区生产总值?
答:地区生产总值核算采用在地原则,对于满足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分公司,其增加值应计入分公司所在地的地区生产总值。统计部门在经济普查年度各省区市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中,利用普查获取的产业活动单位信息,在先按法人单位进行初步核算的基础上,将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调整到其实际经营地的地区生产总值中。对于非经济普查的常规年度,在无法获取详细的产业活动单位信息时,利用上一个经济普查年度的相关比例,对按法人单位核算的初步结果进行相应调整,以得到符合在地原则的核算结果。
12.问:GDP核算中的居民服务消费和住户调查中的服务性消费有什么区别?
答:GDP核算中居民服务消费是以住户调查居民消费支出细分类数据为基础,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原则进行适当完善和补充得到。与住户调查居民服务性消费的主要差别有以下三方面:1.对部分货物消费项目中所含有的修理服务按照投入产出表的相应比例进行了测算,将其调整为服务消费;2.根据GDP生产核算数据补充计算了住户调查中不包含的居民金融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支出;3.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的估算方法不同。
13.问:房地产业增加值中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的增加值如何计算?
答:自有住房服务的增加值等于自有住房服务的产出减去中间投入。自有住房服务的产出即自有住房服务的价值,由于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没有发生实际的租赁行为,也不存在实际市场价格,因此需要虚拟计算其服务价值。目前世界各国会根据本国国情采用不同方法核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主要分为租金法和成本法。租金法,是指利用租用可比大小、位置、质量和类型的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来核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的方法。成本法,是指用当期自有住房的成本来核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的方法,自有住房的成本包括折旧、维修维护费、资金成本和房产税等,并根据住房可能获得的收益进行相应的调整。
目前,我国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采用成本法核算,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核算。其中,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的核算方法是,首先利用城镇住宅单位面积造价和建筑面积等资料测算出全国城镇居民住房总价值,然后按使用年限计算住房折旧,再加上修理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中间投入,得到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即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的核算方法类似,只是住房折旧率因城乡住房质量不同而有所差别,且没有物业管理费。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的增加值,只包括了住房折旧价值,不虚拟计算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
14.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如何进行?
答:从核算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全年数据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省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参与核算方法研究和数据核算工作,依据统一的核算方法,按照基础数据搜集、集中统一核算、核算结果反馈三个主要业务流程,共同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国数基本衔接。市、县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由上一级统计部门参照国家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自行开展。